一、案情簡介:
張某所在的公司經營毒豆芽,供給整個重慶地區。2014年期間,因為其公司的豆芽制作過程以及添加過程不符合國家的規定,可能系有毒有害食品,整個公司的工作人員都被公安機關帶走,被刑事拘留在重慶某區
看守所。張某的家屬很謹慎,在咨詢了多家律師事務所之后,還是決定為魏某聘請智豪這樣一個專業的律師。
二、律師辯護:
該案是重慶市公安局牽頭的的第一批案件,
取保候審難度大,但是律師一直沒有放棄,從案件本身入手,確實張某的行為不宜作為犯罪處理,該案歷時近半年,律師就兢兢業業了半年,因為智豪律師始終認為:皇天不負有心人。律師前前后后跑了好多地方為其努力。
因為該案關押的人比較多,律師十分理解家屬的心情,盡職盡責做好自己的工作,最終承辦單位采納了辯護律師的觀點,對被告人取保候審,
三、案件結果:
重慶市公安局某區分局認可了律師的觀點,以張某涉嫌犯罪的證據不足,撤銷案件。張某獲得了屬于自己的自由,一家人獲得團聚。
四、關聯法律法規: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是重慶乃至西南地區首家專做刑事辯護的刑事律師所,團隊旗下匯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師、法學專家、博士等人才為確保辦案質量,智豪律師作為首家向社會公開承諾所承接刑事案件經過全體律師的集體討論以確定最佳的辯護方案——“集體智慧、團隊資源”,結合刑事領域積累的廣泛深厚的社會關系資源及刑事辯護的實戰經驗,“為生命辯護、為自由吶喊”。